抚州一批干部任免、公示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曾小芬,女,1971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拟任市属公立医院正职;
聂 英,女,1981年3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市文广新旅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拟任市属国有企业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0年5月25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
举报电话:0794-12380
联系地址:抚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政编码:344000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8日
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王 武同志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文波同志为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荣生同志为抚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洪之旭同志的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陈春明同志的抚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董 蕾同志(女)的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陈灵燕同志的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2020年5月15日
抚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胡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下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胡 海同志为抚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
熊 辉同志为抚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胡志华同志为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