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员当“老赖” 单位“一把手”来通报

中国江西网讯 陈福文、记者王晓姞报道:在国企上班,每月有稳定的收入,却还是拖着不肯还钱,甚至仗着自己的工作身份故意拖延,针对这样的“老赖”,法院怎么样强制执行呢?今年来,江西省安福县法院与当地纪委、监委牵头,由当地纪委、监委与公职人员单位负责人沟通联系,直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书面通报批评。
“经研究,决定给予彭某通报批评处理。全体员工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加强自身诚信状态管理,带头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坚决维护单位利益和声誉,如再出现类似情况,将予以从严处理。”近日,安福某单位员工因失信被单位纪委书面通报批评。
彭某系安福某国有单位的员工。2011年以来,彭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王某华、陈某明等人陆续借款200余万元。到期后,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胜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彭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为此,安福县法院将其失信行为推送至安福县纪委、监委。安福县纪委、监委责令该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近日,该单位下发(2020)2号纪委文件,对彭某书面通报批评。

“现在整个单位的同事都知道我是‘老赖’,感觉很没面子,单位领导也对我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我再也不当‘老赖’了。法官同志,我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这是我今天转的5万元,请您查收”。
该名“老赖”在被通报批评后,迫于巨大压力来到执行局主动还清了部分欠款,并诚恳的检讨了自己“逃债”的错误行为,同时也向执行法官再三保证一定在短时间能想办法还清剩余欠款。
法院相关领导表示,针对涉公职人员、国企人员案件,该院不断强化执行联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形成法院强势执行的高压态势,敦促这一批执行人尽快履行相关义务,倒逼他们带头守法重信,遵守契约,促进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