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四举措助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
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赵宇报道:今年以来,南康区坚持把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通过采取四项举措,取得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积极成效。
全力解决“两不愁”问题。提高城镇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月人均补助较上年提高65元、达到460元,为全市最高。组织对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将24名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就业、经营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向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25户城镇贫困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0.5万元。从今年8月起,为全区城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同时,为城镇贫困群众购买防贫责任险,筑牢防贫“保护网”从政策制度上减少城镇贫困群众返贫致贫。
合力落实“三保障”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城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对动态新增的城镇贫困群众,实行“即时认定、即时标识、即时参保、即时享受待遇”。截至目前,全区城镇贫困群众住院285人次,平均报销比例达90%。落实教育保障,资助城镇贫困家庭学生480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31.06万元。落实住房安全保障,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等方式,解决288户城区城镇贫困家庭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并对存在住房困难的12户解困对象发放租房租赁补贴。
着力开展“清零行动”。扎实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排查整改“清零行动”,对全区919户1433人城镇贫困群众户户过筛、全面排查。对已达标的872户城镇贫困群众,按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区级批准的程序脱贫解困。对剩余未达标的38户城镇贫困群众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限时整改“清零”。目前,全区所有城镇贫困群众“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
致力减轻疫情影响。发挥乡村干部和结对帮扶干部“桥梁”“纽带”作用,采取“一对一”措施做好人岗对接,帮助有劳动力的贫困群众灵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开发保洁员、收费员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有劳动力的城镇贫困群众,助其增加收入。提高部分收入较低或无收入城镇贫困群众的低保金标准,切实保障基本生活。通过稳就业、强兜底等措施,有效帮助991名城镇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