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区人才政策全面升级
近日,赣江新区正式出台了《赣江新区人才引进和扶持实施办法》,在人才引进、人才评价、人才激励、人才服务等政策方面,创造性突破条条框框,打破瓶瓶罐罐,发起改革强音,重点修订完善了4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突出市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人才评价方面,在受聘企事业单位实际领取年度税前工资薪酬80万元以上,且经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入选“赣江海智”人才计划;对企业引进年度税前工资薪酬20万元及以上的人员可参照本科及以上大学生享受相关待遇。在人才激励方面,“赣江海智”“赣江创新”人才在受聘企事业单位领取年度税前工资薪酬50万元及以上、纳税1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实际领取年度工资薪酬的20%予以奖励,连续补助三年,总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通过突出市场导向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工作由“单打独斗”向“群策群力”转变。
二是坚持以用为本畅通柔性人才引进通道。企事业单位以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岗位顾问等形式柔性引进的“赣江海智”“赣江创新”人才,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人才所获计缴所得税的劳动报酬年度累计超过赣江海智A类10万元/年、B类8万元/年、C类5万元/年、赣江创新3万元/年的,可按照赣江海智A类8万元/年、B类5万元/年、C类3万元/年、赣江创新2万元/年的标准享受工作补贴。每年在新区工作3个月以上的柔性“赣江海智”“赣江创新”人才,可参照新区全职工作人才标准申请人才公寓、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相应服务。
三是结合新区特色做优近悦远来人才服务。结合新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对有意向来新区就业创业的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接送机服务;对新区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提供5000元/年热敏灸、香疗、药膳等免费中医康养服务;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机构优先推荐人才配偶就业,给予最高10万元/人补贴;支持相关组团、中医药科创城在紧邻园区的镇按照实际需求量率先探索将农村宅基地房屋改造成为乡村人才公寓,可按1500元/㎡的标准予以装修补贴。
四是加大扶持力度搭建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事业单位组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经审核批准,按照国家级60万元、省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开办资助。对在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3年内按照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的,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对出站后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聘用)合同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鼓励与新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正副教授(研究员)到新区重点产业领域研发类企业兼任“科技经理”,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
(通讯员:李跃文 来源:新区创新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