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落地 江西各地“家”“法”联合带好娃

2022-01-21 15:37 阅读
江西晨报

▲“家庭教育日”活动现场。 定南实验学校供图

▲“家庭教育日”活动现场。 定南实验学校供图

▲在家庭教育讲座上,广昌县第一小学的学生家长跟随老师做“抓手指”游戏。 衷博 图

▲在家庭教育讲座上,广昌县第一小学的学生家长跟随老师做“抓手指”游戏。 衷博 图

▲南昌青山湖区湖坊镇宏利社区科学育儿支持推广活动。 南昌市妇联供图

▲南昌青山湖区湖坊镇宏利社区科学育儿支持推广活动。 南昌市妇联供图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做好家庭教育,关乎孩子健康成长,也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已经成为家长的法定义务,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后,我省如何促进家长们“带好娃”呢?向“失职”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家长接受“陪娃”培训……我省各地“家”“法”联合,让“依法带娃”落地,让每个家庭带好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引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对于父母而言意味着什么?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家庭教育立法,这意味着家庭教育不再是学校教育的附庸,家长也不应当是孩子成长教育的旁观者。”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颜三忠认为,这部法律以立法的形式,将“家庭是孩子第一个人生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加以明确。

家庭教育多种多样,哪些内容是合适的,哪些方式是正确的?

“该法还提供了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提出了如何‘养’孩子、‘育’孩子、‘管’孩子、‘爱’孩子、‘陪’孩子等极具科学性和指导性的家庭教育方法。”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文龙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作出了一些引导性规定,比如,教育未成年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加强亲子陪伴,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等。这些对于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能力,提升公众的道德水平、法治意识具有重要作用。

“所以父母需要不断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切实落实自己的责任。”胡文龙说道。

《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1月6日,胡文龙就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对孩子的父亲张某发出我省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裁定张某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孩子母亲、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了解孩子的详细情况;每周至少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与孩子进行一次交流沟通,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家庭教育令》后续执行工作由法院负责,目前张某的执行效果很好,当事人也认可、满意这项工作目前的成果。”昨日,胡文龙告诉记者,在该《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一年内,法院会及时跟踪后期家庭教育的效果,“若家长没有按照《家庭教育令》的要求进行家庭教育,法院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制定并发出《家庭教育令》呢?

胡文龙告诉记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纠纷,未成年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撤销监护权,确认亲子关系纠纷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或者履行监护责任不当,导致未成年人身心受损或者未成年人遭受他人侵害的,应当制定并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令》对于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促进全社会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胡文龙说道。

成立“工作站”指导家长进行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一个漫长的工作,为更及时、有效地解决家长们在家庭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省多地法院和妇联等相关部门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1月11日,由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妇联、团区委、教育局、检察院、司法局、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联合挂牌设立的“家庭教育引航站”在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挂牌,这是我省首个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挂牌当天,家庭教育引航站接待了涉诉未成年人陈某某家庭前来咨询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教育引航站家庭教育指导员现场解答有关问题。

“未来一段时间,安源区法院将以此作为常态化、深入化开展涉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阵地。”安源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淑说道,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整合家庭、学校、司法、社会等多方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1月18日上午,我省首个市县两级法院、妇联共建的“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爱心家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南昌市南昌县挂牌成立。记者了解到,南昌县人民法院家事工作室和南昌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同时设立了该工作站,以共同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

爱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将开展哪些工作呢?

“在涉及未成年人民事及刑事案件中,南昌县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引入妇联推荐的专业人员,为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南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专职委员会委员万明之告诉记者,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等民事案件审理中,工作站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矛盾分析、科学育儿、亲子沟通等指导,引导从儿童利益最大化角度解决家庭矛盾。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亲子关系教育、预防犯罪和不良行为矫治教育、督促未成年人刑罚执行教育,帮助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

同时,工作站还将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设立家长课堂、案后跟踪回访和线上宣传互动,持续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在该工作站成立当天,南昌县人民法院也发出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离婚案件当事人蔡某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教育成为法定义务,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家庭教育工作有所欠缺,家长在这方面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法院在促进家庭教育工作上任重道远。

家校联动共促“依法带娃”全面落地

《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想更好地落地、服务于民,离不开对法律的解读以及对家长的培训。连日来,抚州市广昌县妇联和团县委、县教体局相继走进广昌一小、二小、五小及广昌一中、二中,组织举办了8场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用心搭建家校交流合作平台,1800余名家长、30余名县心理健康教育专兼 职教师从中受益。这是我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将家庭教育同“双减”政策结合、开展讲座以及培训活动的生动案例之一。

而在上饶市余干县,当地妇联在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家长怎样‘依法带娃’?怎样落实法律规定,做‘合格’家长?是每一位家长都需要好好思考的问题。”1月18日下午,在余干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江西道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余干县第三方调解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许海燕采用“案例+说法”形式为大家普及知识,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和生活场景,以小见大地对家长和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家校共育,齐促成长。为促进家长“依法带娃”,赣州市定南县教科体局将每年元月第一个周六为定南“家庭教育日”。1月8日,定南实验学校分年级组进行“家长教育日”活动,父母走进孩子们的另一个家——学校,和孩子两人一组完成各种活动,亲子阅读、亲子共学、两人三足、障碍跨越、接力呼啦圈、手语操、告白相拥、家长座谈、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学生和家长们的笑声洋溢在校园各处。

“家社”联合让孩子“玩”出精彩童年

社区是家庭的集合,为了更好、更及时地解决家长们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问题,我省多地妇联联合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活动。今年省教育厅在解读《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这一政策中也明确,将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试点工作。社区将逐步成为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的主要基地。

1月8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宏利社区开展“爱在开端——0~6岁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活动。志愿者老师穿上卡通人偶服装,12组家长及孩子围成一圈,在老师的引导下进行各种互动类的游戏。彩虹伞、泡泡飞、搭积木、点名游戏……孩子们在游戏中畅游想象的世界,感受色彩的魅力,和父母齐心协力完成多个游戏任务。

“平时陪孩子玩的时间不多,在这里,孩子不仅能和同龄小朋友一起玩耍,通过游戏我也和孩子更加亲密了。”林林(化名)的母亲表示,通过这一活动,不仅学习到了教育育儿的方法,对自己的孩子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游戏中,孩子能学到不少知识,她玩得很开心。这样的教育方法以后我在家也会多多使用。”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家庭和儿童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黄璐茜告诉记者,目前南昌已有两个社区开展该项活动,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招募约6至12组家庭,同时每月开展3~4次相关的系列活动,“我们希望让亲子在游戏中感知早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提升广大家长早期家庭教育意识。通过这个活动,能够增强孩子和家长们的亲密关系,提升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科学育儿宣传倡导,促进家庭建设和儿童健康发展,让孩子们‘玩’出精彩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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