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情打招呼将登记追责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黄婷 新法制报记者刘学龙报道:日前,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对说情打招呼、干预行政执法调查情况实行报告备案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于“说情打招呼”干预行政执法调查的将在48小时内被登记上报,并视情况转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针对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或委托第三方向立案调查人员进行“说情”,有的则是属地领导干部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支持企业发展为由进行“打招呼”,导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受到影响,有的违法查处无法落实到位。有鉴于此,南昌市应急管理局专门出台《暂行规定》,目的就是坚决遏制“说情打招呼”、干预行政执法调查的现象,确保执法人员能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确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受到依法处罚。
执法人员遇到“说情打招呼”的情形,在拒绝的同时要及时填写《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立案调查说清打招呼报备表》,并在48小时内如实上报,交纪检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移送问题线索;对涉及上级党委或应急管理机关管理的干部,纪检部门7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登记情况转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暂行规定》在严格规范他人“说清打招呼”的同时,对应急管理干部自身提出了从严的要求:立案调查人员遇到说情干预立案调查工作时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调离等处理;存在为当事企业或个人免除责任、处罚或减轻责任、处罚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立案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包庇行为的严肃追责。
说情打招呼行为包括:
在案件调查各个环节为被调查企业或个人请托说情打招呼,要求给予被调查企业或个人特殊关照、免除责任、处罚或减轻责任、处罚的;
直接进行请托、说情、打招呼,甚至是威胁、恐吓、利诱、干预、施压、阻挠案件调查工作的;
请案件调查人员私下会见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的;
违反工作程序为被案件调查企业或个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及立案调查工作材料的;
其他违规过问、干预立案调查工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