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购买到泡水车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退款

2022-11-04 15:03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孙情)线上买卖车辆千万不能虚假宣传,否则法院将宣布解除买卖合同,同时还要承担车辆过户及托运费用。日前,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线上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年年底,原告王某通过“中国车辆某秒杀群”微信群与被告徐某达成二手车购车协议。约定被告将一台凯迪拉克CT6款轿车出卖给原告,成交价格为260,000元。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之后,原告王某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双方办理汽车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至原告名下。这个时候原告才发现该车为交通事故车,存在"结构性损伤、安全气囊修复”车损情况,曾发生高理赔金额事故。经保险公司证实,该车曾因暴雨受损,维修更换部位几十处,的的确确是一台“泡水车”。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退车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被告车辆购买协议虽然是通过微信群聊达成,但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在购车前,确认该车无事故等重大情况,但被告在交易中,隐瞒该车存在其他事故、且系泡水车的重要信息,导致原告产生错误认识,继而作出了签订车辆购买协议的错误意思表示,导致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要求撤销车辆购买协议并退款,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购车款26万元。同时,原告须在15日内将涉案车辆返还给被告,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被告承担。

  据悉,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友情提醒:网上线上交易应仔细认真慎重,并注意保存好证据,便于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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