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12-30 17:57
清风鹰潭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现将鹰潭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鹰潭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原副主任鄢贵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2年每年春节前,鄢贵敏均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含土特产(冬笋、猪肉)、金圣青花瓷香烟4条、四特15年白酒4瓶;2020年9月,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其儿子满月宴并收受礼金2000元。鄢贵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鄢贵敏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原负责人江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江凌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含超市购物卡2张(每张面额400元)、高价服装(价值共计2万余元)、金圣青花瓷香烟6条、土鸡2只,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2017年至2020年,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礼金共计3万元;2018年至2020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江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江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鹰潭市行政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孙立霞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孙立霞指示单位出纳使用公款购买茶叶、水果等礼品,用于接洽业务或赠送相关对口业务单位人员,并以汽油费、办公耗材费等名义报销,共计33500元;2016年11月至2018年8月,多次使用公车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4057.58元。违纪款主动上交。孙立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月,孙立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余江大队大队长朱志民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时任鹰潭市余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朱志民通过虚报食堂费用的方式套取国家资金1万元,充入其在某餐馆办理的会员账户,计划用于无公函、同城等违规接待以及本单位干部违规吃喝;2022年4月6日,朱志民等人工作结束后到该餐馆用餐,并使用会员账户消费。违纪款主动上交。2022年10月,朱志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通报指出,经过“十年磨一剑”的持续努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想方设法揩“公家油”,有的费尽心机套用公款吃吃喝喝,有的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特别是私营企业主不正当交往,从推杯换盏到权钱交易,从收受礼品礼金到巨额受贿,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教训极其深刻。

通报强调,节点即考点,年关即廉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能紧、不能松,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更不能有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提升践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自觉性、主动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一包烟、一瓶酒、一顿饭,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坚决反对“舌尖上的浪费”,坚决摒弃大操大办婚嫁喜庆事宜等歪风陋习,身体力行推动移风易俗,涵养时代新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全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准确把握反“四风”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监督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以优良党风政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编辑:张文静 审核: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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