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调整惠残政策为残疾人幸福“加码”
本报讯 记者陈绍鹏 见习记者蔡霞报道:5月15日,记者从上饶市残联第33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升残疾人康复保障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今年以来,上饶市对多项惠残政策进行了调整。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3年5月1日起,江西省统一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目前,全市已有7.8万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8.2万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标扩面。救助对象范围扩大,所有具有上饶市户籍或市内有效居住证,0-9岁,有康复需求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均可申请康复救助;基本康复训练救助标准提高,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从15000元/人/年提升为20000元/人/年,其他救助标准不变;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限制取消,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应救尽救,以体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