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决定任命:
简恺为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皎的宜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周凌云的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于贵龙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近日,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
郭建斌同志的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徐国平同志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杜志刚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江萍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孙恕、梁海燕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2年2月起计算。
王颖、龙国辉、曾沁焱、彭文辉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2年3月起计算。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卜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