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老婆发布视频是否侵犯名誉权?新余市法院这样判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杜宇蔚报道:“刘某冒充虚哥老婆发视频,粉丝对其评头论足,导致亲朋好友对我误会颇深,刘某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2020年,李某与戴某登记结婚。此后,戴某在抖音等网络平台以账号名“虚哥记录生活”直播、录制视频用于营生。其间,戴某与账号名“虚姐流浪生活”的刘某共同拍摄短视频及直播。由于二人网名均以“虚”字开头,且在直播间互动亲密,便有网友纷纷吃瓜,直接匹配刘某、戴某为夫妻关系,更以调侃二人关系哄闹取乐。戴某虽然作了辩解但仍然与刘某合作拍摄。
李某看到刘、戴二人在直播间互动频繁、亲密,致使网友言语轻浮。同时,李某认为刘某在直播间冠以戴某配偶之名,导致亲友误认刘某的言行是李某所为,有损李某名誉,因而,李某向法院起诉刘某侵犯其名誉权。
审理后,法院认为,虽然刘某与戴某的账号名略带情侣关系暗示,但刘某与戴某在视频中没有明确表示二人为夫妻关系,他人评论调侃、揣测不代表事实和真相。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李某提交证据中,网友的贬损言论针对的是账号“虚姐流浪生活”,而该账号发布的视频中,人物是刘某本人,而非李某。与“虚哥”合拍视频的“虚姐”也是刘某而非李某。网络负面评价难以指代李某,难以证明李某因此事降低社会评价。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编辑:熊细娇 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