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被罚4780万元,农业银行被罚没4420万元
8月1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4780万元。其中,总行4430万元,分支机构3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一、规避委托贷款监管,违规利用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向企业融资
二、违规贷款未整改收回情况下继续违规发放贷款
三、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监控不力,导致政府债务增加
四、股权质押管理问题未整改
五、审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未整改
六、对相关案件未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七、未按监管要求将福费廷业务纳入表内核算
八、代销池业务模式整改不到位
九、违规开展综合财富管理代销业务整改不到位
十、个别贷款风险分类结果仍存在偏离,整改不到位
十一、发放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贷款仍未整改收回
十二、部分正常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
十三、部分不良资产转让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
十四、对部分违规问题未进行责任追究或追究不到位

农业银行被罚没4420万元,涉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等19项违法违规事实
8月18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4420.184584万元。其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总行罚款1760.0922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092292万元,对分支机构罚款260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一、农户贷款发放后流入房地产企业
二、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三、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后转为定期存款
四、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
五、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六、装修贷款发放不审慎
七、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审慎
八、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九、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导致不良率失实
十、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十一、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公司客户单独办理授信
十二、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
十三、贷款回流用于归还本行贷款
十四、贷款回流用于缴纳银承保证金
十五、贷款回流用于转存定期存款
十六、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
十七、信贷资金流入证券账户
十八、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信贷资金实质被关联企业占用
十九、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

编辑:章峰 审核:倪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