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朱 辉报道:8月25日,新余市渝水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傅剑珍为渝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肖满珠为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贺婧为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管东长为渝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何强为渝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
黄敏芳为渝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
邹磊为渝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忠平为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玉娟为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桑俊杰的渝水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桂艳敏的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建荣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范珍平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袁失复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彭玉兰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谢卫兵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管东长的渝水区人民法院仙女湖法庭庭长职务;
简谊莲的渝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余浩的渝水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习剑锋的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