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中招”!买房2年后发现“秘密”,竟出过这种事...与原房东对簿公堂

2023-12-03 21:16 阅读
新闻坊、案件聚焦

  因为买到“凶宅”

  而引发的二手房交易纠纷

  并不少见

  上海一对85后小夫妻

  也中招了!

  2019年初他们花了105万

  在市郊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

  二手公寓房想等父母退休后

  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但没想到2年之后

  因为房内漏水

  他们在和邻居的沟通汇中了解到

  自己购买的房屋

  竟然发生过不好的事情

  按照邻居的说法

  此房不吉利

  这房子不吉利!

  以前出过刑事案件!

  这个消息

  让夫妻俩惊掉了下巴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原来,这套房子曾租给过一对再婚的中年夫妻,一男子与女方带过来的孩子组成三口之家一起生活。但没过多久,双方就因经济问题而导致感情破裂。

  2019年2月9日,正值农历新年,夫妻发生口角后,丈夫张某拿刀将妻子孙女士捅得奄奄一息。

  孙女士被送医抢救后,还是回天乏术,而她的丈夫张某也被缉拿归案,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事情过去之后,当时作为房东的母女俩将房子打扫干净,就挂牌出售了。而住在市区的小夫妻俩正好要给父母找一处安静的养老地,通过房屋中介以105万的价格迅速成交。

  直到2年之后,小夫妻俩才知道房子里出过这样一个凶杀案。

  小夫妻认为,这样的房子属于凶宅,便以卖家隐瞒了房屋的重大瑕疵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返还房款,还要求被告赔偿装修费、税费、精神损失费等。

  但作为被告的原房东,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买账。认为虽然在房子里发生过打架,但死者是送医后不治的,并非死在房子里,所以这套房子,根本不能称为“凶宅”。

  法院认为:凶宅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一个民间概念,是人们趋向于追求吉祥,避讳死亡的美好的心愿。

  此外,从法律层面上来说,也没有相应的机构来认定。如果根据个人感官作为判断依据,要遵循公序良俗的社会认知来判断。

  目前,对于凶宅的判断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死亡的形式,死亡不包含自然的生老病死,仅限于非正常死亡,另一个是死亡的地点,仅限于房屋内。

  从警方提供的出警资料来看,孙女士被送到医院抢救时人的确还是清醒的。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原告方是否有权撤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然而,这并不是由房屋是不是凶宅来决定的。而是在于出售方是否向原告披露过房屋的情况。

  原告坚持没有被告知

  而被告却说已口头告知

  但双方都没有证据

  佐证自己的主张

  在法官多次调解下

  原被告都退让了一步

  达成和解

  原《房地产买卖合同》不予解除;

  在原来的房价上,被告再赔付原告23万元作为补偿。

  作为第三人的中介公司也退回了当初的中介费,因为中介虽然不是被告,但在提供服务时也有一定瑕疵。

  法官提醒

  买卖房屋是件大事,对于卖家来说,要秉持诚信,要将房屋的实际情况告知买家。对于买房者来说,一定要慎之又慎,在没有交易之前一切都可以挽回。

  法治社会,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坦诚告之就会避免日后的诉讼,切莫心存侥幸。

 

见习编辑:陈笑笑 审核:黄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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