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大通过一批法院人事任免

2024-01-18 16:57 阅读
江西法院 江西法院

(2024年1月17日江西省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任命李红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任命胡媛(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3.任命万菁(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4.任命张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5.任命李振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6.任命万进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7.任命龚雪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8.任命郭大伟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9.任命吴玉萍(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10.任命邹湘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11.任命魏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2.任命王倩(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13.任命吴艳清(女)、陈晨雨、杜超、高凤梅(女)、吴狄、李俊杰、张伟、钱强森、张鹿群(女)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4.任命吁坤、吴百花(女)、胡迪、郑怡(女)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15.任命石春芳(女)、赵雁超、周兵兵、甘丹丹(女)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16.免去陈仁生、陈建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17.免去曾华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8.免去周小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19.免去熊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0.免去龚雪林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21.免去王芬(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2.免去徐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3.免去蔡世军(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24.免去万菁(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25.免去张宏、胡媛(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26.免去詹兆园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27.免去吴玉萍(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28.免去万进福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29.免去李振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30.免去周平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31.免去刘巍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32.免去吴艳清(女)的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来源:江西人大
编辑:聂宇涵
校对:任梦
核发:张超平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