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多名领导干部履新
上高县
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决定任命:
黄剑慧为上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
接受刘战平辞去上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上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剑慧,女,汉族,1979年5月生,大学,民革党员。
(上高县人大陈晓娇供稿)
乐安县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决定:
接受曾亦农辞去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免去:
柴纬明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挂职期满);
接受程晓敏辞去乐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接受乐新义辞去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并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决定任命:
王金华为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雷为乐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乐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文玉(女)为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代理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金华,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专,中共党员。

乐安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张雷,男,汉族,1976年3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文玉,女,汉族,1987年8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乐安县人大戴慧林供稿)
编辑:李孟玲 审核:周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