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以“法”为名,让彩礼归于“礼”

2024-05-15 16:30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魏先生实名求助称,在2023年3月与山东郓城县马女士订婚,并给女方34万元彩礼,但是给过彩礼后,却被女方冷暴力逼迫退婚,魏先生的求助引发广泛关注。5月14日下午,魏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女方马女士已被郓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

  让彩礼退之有据,让彩礼回归到“礼”,这是对婚姻美好的祝福,也是对法治社会的守护。可以说,马女士被郓城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日,不仅起到了“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更有助于用司法公正裁判的引领,让彩礼归于“礼”。实践证明,与用简单的行政命令来禁止高价彩礼相比,司法公正裁判的鲜活案例,就是一部生动的法治教材。

  彩礼不能成为婚姻的负担,婚姻不能靠彩礼来“成全”。彩礼,是寄寓新婚夫妻宜室宜家的“彩头”,然而,现实生活中,彩礼漫天要价的现象时有发生, “唯彩礼至上”给爱情和婚姻涂上了重重的交易和利益色彩,不仅阻挡了年轻人追求幸福的脚步,更压得很多家庭喘不过来气,成为引发不少家庭当庭对质的“矛头”,有的甚至还引发恶性刑事案件,实在令人叹息。

  事实上,高价彩礼不仅毒害社会风气,损害公序良俗,还容易引发家庭各类纠纷,影响社会治安稳定。近年来,面对高价彩礼的诱惑,有的人铤而走险,从事以婚骗财、拐卖妇女牟取暴利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打着结婚的幌子,不进行婚姻登记,骗得较大数额彩礼后便逃之夭夭;有的为了骗取彩礼,一年内多次结婚,甚至衍生出有组织、分工明确的骗婚团伙、拐卖妇女团伙。

  治理高价彩礼,司法公正裁判的引领不可缺。现实中,一些人索要高价彩礼,除了陈腐观念作祟外,还错误认为索要和给付高价彩礼是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约定俗成,与违法无关。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些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用司法公正裁判引领彩礼归于“礼”提供了基本遵循。

  彩礼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我们应当坚持“婚姻不是买卖、彩礼不是标价”的原则,用法律为爱“减负”、为幸福“加分”,方能不让高额彩礼成为幸福婚姻的绊脚石,不让面子彩礼成为不幸婚姻的大隐患,这才是婚姻家庭长久和幸福的根本。

  (大江时评特约评论员 谢丹玲)

  编辑:熊细娇

  校对:徐楫越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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