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河污染事件,折射作风弊病
近日,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境内的滁河流域发生的严重污染事件,不仅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重创,更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目前,全椒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已被免职,相关责任人也被调查。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污染事件的态度,更是对公众期待的有力回应。
回溯此次事件的根源,造成滁河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全椒经济开发区一起化工仓库火灾的后续影响。火灾过后,大量甘油、糖蜜以及消防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滁河,导致河水严重污染。然而,在最初,当地环保部门却试图以“小龙虾养殖”和“高温天气”为幌子,企图转移公众视线,逃避应负的环保责任。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不仅让污染问题雪上加霜,更让公众对环保部门的信任感跌至谷底。
更令人震惊的是,全椒县生态环境负责人窦某在面对村民的质疑和呼声时,竟然以“喝茅台也能喝死人,喝死人以后,需要对茅台做毒性分析吗?”的荒谬类比来回应。窦某的态度无疑暴露出其职业操守的严重缺失。作为生态环境负责人,他本应秉持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积极面对和处理环境问题,保障公众的生态权益。然而,窦某却以这种轻浮、不负责任的言论回应公众的关切,这种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漠视,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
此次污染事件的起因原本并不复杂,按照既定的日常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应能够迅速且有效地控制局面。然而,遗憾的是,部分领导干部在应对过程中表现出了明显的心存侥幸、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态度。他们面对问题时选择遮遮掩掩,而不是直面挑战,从而导致了“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严重后果。深入剖析这一污染事件的全过程,不难发现它所暴露的远非一桩简单的生态环境问题。这更是一面镜子,深刻反映了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缺失和监管工作的不到位。
身为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彰显出坚定不移的担当精神。作为人民的公仆,领导干部必须拥有坚定的信念和深厚的责任感,这是他们履行职责的基石。面对困难和挑战,领导干部应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毫不退缩地迎难而上,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和依靠。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工作责任与作风绝不应仅仅停留在口头承诺和表面功夫上,而应切实地融入到每一个为民服务的细节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面对突发事件时,更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反应,果断决策,确保有效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的领导干部,才能够真正为群众谋福祉,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榜样。
(朱亮)
编辑:熊细娇
校对:徐楫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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