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教体局发布严正声明!

2024-06-13 09:44 阅读
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近期,个别社会人员和培训机构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等自媒体发布能够“违规入学”“暗箱操作”等虚假信息,误导学生家长,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对我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造成严重干扰。为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净化我市中小学校招生环境,抚州市教育体育局严正声明:

  一、坚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我市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实行学区内就近优先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同时,各地各校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坚持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我市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实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查询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格执行公民同招,不得超计划、降低分数、跨区域违规招生。2024年起,全市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全面实行属地招生,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城区普通高中(含市属高中)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县域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

  三、严格落实“十项严禁”要求。我市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和分班的参考或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或变相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和媒体不要通过任何途径传播此类违规和虚假信息,如要获取招生信息,可通过抚州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抚州教育体育”及各县(区)政府网站和教育部门官方公众号获悉,切勿轻信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各平台上的升学自媒体、培训机构、咨询公司等发布的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以免误听误信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升学。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市中小学校招生进行监督,若发现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们举报。

  举报电话:基教科0794-8227909、教育考试中心0794-826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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