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十八连涨” 惠及185.6万人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杨文超 实习生温禹伦、郑佳、武浩然报道:7月23日,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逐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江西省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现18年连涨,有效保障185.6万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较2012年最高增长323%
据介绍,近年来,江西省民政厅相继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和临时救助政策,构建了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实现18年连涨。今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35元、715元、1220元、930元,较2012年分别增长167%、320%、205%、323%,全省185.6万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为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江西省民政厅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搭建覆盖全省、统筹城乡、上下联动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将368.42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摸排100余万人次。依托“赣服通”积极推广社会救助移动端申请,2020年上线以来累计提供移动端申请服务20.57万人次。
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46家
近年来,江西省民政厅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改革。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实现全覆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优化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打造245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改革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变“镇办镇管”模式,79个县(市、区)实行县级直管。利用农村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424个。持续提供助餐服务的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达到5478个。
通过开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江西省完善县(市、区)、街道、社区(小区)并向家庭延伸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社区嵌入式养老院446家,日间照料中心4458个、覆盖95%的城市社区,城市老年助餐点1898个。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失能、失智照料护理机构;每个街道和县城城关镇建有1所综合性养老机构;累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2万张,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5万户。7个设区市列入国家居家和社区提升行动项目地区。
44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
在保障儿童福利方面,江西省根据不同儿童需求特点分层分类实施保障,建立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助学保障及残疾照料护理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探视巡访等12项制度。今年,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40元、1450元、1450元;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儿童福利机构已完成提质转型,44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同时全省打造了8576个“儿童之家”“童心港湾”“幼吾幼少儿之家”等村(社区)服务场所,助力孩子们健康成长。
编辑:李孟玲 张晴烨(实习生)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