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一市民新货车购入两个月发动机报废

2024-08-08 06:09 阅读
大江网-信息日报

 

  新货车购入两个月发动机就报废,因货车属于营运车辆,不享受汽车三包政策,车主难获赔偿。近日,宜春市高安市网友熊先生在《问政江西》发帖反映其车辆赔偿问题,帖文经转办后,高安货运产业基地调解中心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熊先生与售卖方高安日升汽贸公司达成一致,双方各承担一半的维修费用,熊先生对此处理结果予以五星好评,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万礼妍、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反映

  新货车购入两个月发动机报废

  因不享受三包政策难获赔偿

  据熊先生介绍,2024年4月,他向高安日升汽贸公司支付19.5万元,全款购买了一台长7.8米的陕汽牌仓栅式运输车。车辆正常行驶2个多月后,熊先生发现发动机故障,维修人员表示该车辆属于营运车辆,不享受三包政策,且经检查,车辆发动机已损坏报废,需要花费5万元至6万元维修更换。

  “车辆才开两个月,发动机就坏了,本身质量就存在很大问题。”熊先生表示,他购车时,高安日升汽贸公司并未告知车辆不享受三包政策。熊先生多次联系高安日升汽贸公司负责人鲁某,对方提出赔偿1万元,与熊先生的预期相差甚远。为此,熊先生希望《问政江西》帮助其尽快获取赔偿。

  结果

  双方调解达成一致 网友给予五星好评

  经《问政江西》转办,高安市货运汽车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受理了该纠纷。工作人员调查及询问后,发现熊先生的车辆确实不享受三包政策,且熊先生购买该车辆时享受了优惠政策,若无优惠,该车辆市场价格在25万元左右。7月29日,调解中心主任联系熊先生及高安日升汽贸公司负责人鲁某到高安货运产业基地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均拿不出卖车时所签的合同或协议,都不能证明卖车时是否说明该车辆不含三包政策。经过调解中心主任做工作、讲明事实和理由,最终双方各承担2万元费用用于修理车辆发动机,合计4万元,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熊先生和鲁某随即现场转账,交付修车费用。

  事情解决后,熊先生对处理结果予以五星好评,并留言道:“非常感谢《问政江西》平台,真心为老百姓解决问题!”

  网友们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大江网《问政江西》投诉举报通道反映,热线电话:0791-86849600

 

编辑:吴梦婷 审核: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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