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四川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近日
在西昌西站
一男子随身携带17枚子弹
进站乘车时
被铁路警方给予
行政拘留8日处罚
↓↓↓
7月20日上午
成都铁路公安局西昌公安处
西昌西车站派出所民警
接到安检员报警
称一名男子双肩包内疑似携带子弹物品
经开包检查发现可疑物为17枚子弹
随后民警将男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调查,男子姓陈,子弹系其父母多年前捡拾所得,一直存放在家中,这次回家清理家中物品便顺手将子弹装进自己双肩包中。经成都铁路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陈某携带的17枚子弹均为有底火未被击发的制式子弹。
最终,陈某因非法携带弹药被西昌铁路警方给予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其携带的17枚子弹被依法收缴。
暑期出行
旅客朋友们一定要检查好
自己携带的物品
↓↓↓
注:详细要求以《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及当地客运部门要求为准。
法律讲堂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旅客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转发+收藏
不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
不能随身携带的物品依规托运
限量携带品不超量携带
共同守护暑期平安出行路
编辑:汤吉宁 方清静(实习生)审核:黄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