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取消”的规则是时候取消了

2024-09-04 11:23 阅读
大江网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开展“在线旅游平台酒店预退订规则调查”,其中发现,逾四成酒店预订后“不可取消”,6家平台被约谈整改。酒店预订需交纳全额房款,消费者若因自身原因想退订,并没那么简单。据上述调查,近半数酒店存在预订“不可取消”或“仅15/30分钟内免费取消”的情况,甚至有的要消费者提前购买“取消险”才能获得退订保障。(9月4日《广州日报》)

  显然,预订“不可取消”或“仅15/30分钟内免费取消”的情况,甚至有的要消费者提前购买“取消险”才能获得退订保障,这些复杂严苛的取消条件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在互联网和旅游蓬勃发展的时代,许多旅游相关规则与机制需要与时俱进地完善。近年来,尤其是对于在线预订的酒店业务,“不可取消”成为了广大消费者们需要面临的一道难题。当消费者在平台上预定了酒店后,却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订时,他们往往面临着全额损失或部分损失的困境。这种不合理的规则,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经济损失,也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旅游业的正常发展。因此,我们认为,“不可取消”这个霸道条款,现在是该退出历史的舞台了。

  “不可取消”看似是为了保护酒店方的利益,实际上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市场应当是一个平等的、有自由交易可能的场所。在这个规则下,消费者的选择权被无端限制了。无论是突发事件还是正常变故,消费者的权益总是显得相对薄弱。这样极端的做法不仅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反感,同时也让旅游业陷入一个不良的竞争氛围中。反对“不可取消”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不可否认的是,退订会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酒店的经济收益和业务发展。但当“平台家规”“酒店家规”过分霸道时,它就必然会成为阻碍旅游业发展的绊脚石。无论是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市场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不可取消”都应当被重新审视和调整。

  你永远也唤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你永远也劝不住一个“霸道的霸总”。对于那些实施“霸王条款”的酒店,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喝一碗“法律的醒酒汤”,用“法律的鼠标”对“不能取消的嚣张”来个一键删除。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对6家平台约谈,就是送去了“法律的醒酒汤”,只不过千万不能只是“罚酒三杯”,要看着他们“喝下去”,还要看着他们从“醉醺醺”中清醒过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此次对在线旅游平台酒店的预订退订规则进行的调查和约谈整改是值得肯定的。

  总之,“不可取消”是时候被淘汰了。但不能指望“自己取消”“不可取消”,除了约谈,显然还需要从治理的角度多拿出办法和对策!(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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