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楼验DNA,他藏不住了!

2024-09-21 21:41 阅读
钱江晚报、贵溪公安 、陕西消防、大皖新闻

“终于抓到了嫌疑人,

小区住户可以放心在楼下走路了!”

小区物业经理在得知

高空抛物案成功侦破后,

向贵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说,

并递上一面写有

“人民警察为人民,破案神速保平安”的锦旗

以表感激之情。

 

近日,贵溪市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案,一居民在小区路面骑电动车时被楼上丢下的垃圾砸中,幸好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人未受伤,仅头部受到轻微震荡。消息一传出,小区住户担心自身安全,纷纷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物业工作人员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求助。

 

贵溪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行动,联合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在小区业主群内通报该案件,呼吁住户积极反映线索。但由于小区未安装高空抛物监控,且无目击证人,给案件侦破带来一定难度。

侦办民警决定将高空丢下的垃圾送至鹰潭司法鉴定中心鉴定DNA信息,并结合正在开展的“贵警夜访”活动,联合铜都派出所社区民警及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在傍晚饭点挨家挨户走访,上门采集所有住户的DNA信息进行采样比对,同时告知居民主动承认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属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次日上午,一男子前来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今日,

另一则高空抛物事件

冲上热搜,引发众怒

↓↓↓

 

 

有人高空抛大便,

物业:全单元楼住户验DNA

 
“接吴淞江派出所要求,印象花园36栋一单元高空抛大便,砸至101户窗户上和家里,该户业主已报警处理,警察已采集大便样本检测DNA。现应警方要求,请36栋一单元住户前往吴淞江派出所检测DNA,配合调查。”
 
近日,这样一则通知截图在网上流传开来,引发热议,不少人认为高空抛大便的行为太不文明,还有人留言称希望能尽快查到肇事者。截图显示,该微信群为“印象花园36栋业主群”,这则通知为小区物业管家所发。

 

9月20日,记者从一位当地居民处了解到,事发小区为江苏省昆山市印象花园小区,该通知确为物业管家所发。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证实,这则检测DNA的通知确实是物业所发,此事发生在9月17日白天,目前辖区派出所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中,还没有查到肇事者。
 
该负责人表示,物业也在全力配合调查,此前物业方面也通过多举措在小区内开展了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接下来会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辖区吴淞江派出所,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属地昆山市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该小区总共有9000多户,人口多,人员复杂,尚不清楚具体情况,接下来将进行核实。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据劳动报,对于“高空”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楼层以上算作高空,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通常认为二楼及以上向下抛物即可视为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编辑:陈笑笑 审核:欧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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