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个集体、3名个人受表彰!以国之名褒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2024-09-28 09:28 阅读
大江新闻综合

9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52个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368名个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江西3个集体和3名个人上榜。

江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的有:

江西省会昌县洞头乡洞头畲族村村民委员会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茅家岭街道汪家园畲族社区居民委员会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援疆医疗队

 

江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的有:

(女,畲族) 江西省资溪县乌石镇新月畲族村原第一书记

米拉迪力·麦麦提阿伍拉(维吾尔族) 南昌阿布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西科技学院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雷明生(畲族) 江西省万安县涧田乡晓东畲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该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李坚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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