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江西印发方案→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江西省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补贴范围
江西籍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含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从事经营性的乡、镇客运渡船)拆解、拆解后新建燃油动力(含生物柴油动力),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
补贴标准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统一按照《实施细则》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其中,拆解船舶的船龄是指船舶检验证书中建造完工之日起至《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书》签发之日的年限。船舶类型和船舶总吨以报废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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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编辑:李孟玲 审核:倪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