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2024-10-12 17:19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刘靖雯报道: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以案示警,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树立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日,井冈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井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茨坪分局干部李国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4月15日晚上,李国宁在井冈山市茨坪镇南竹坑路段处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度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决定,给予李国宁政务警告处分。

  井冈山市龙市小学老师陈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3年11月16日晚上,陈建在井冈山市新城区兰花路段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度检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建党内警告处分。

  井冈山市拿山镇拿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志中无证驾驶、多次酒驾问题

  2023年6月26日,张志中在井冈山市井冈山大道樊家洲路段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他还存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给予张志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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