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不是流量的群众演员

2024-10-16 11:22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近日,有大V到胖东来某店进行直播,但开播不久便被工作人员叫停劝离。事后胖东来方面回应称,确有此事,出于对顾客隐私及人身安全的保护,目前卖场禁止任何直播活动。 (10月15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自从直播兴起以来,从车站、医院,到餐馆、商超,公共区域随处可见各路网红达人在拍拍拍。比如,上海一家妇婴医院就因欧式复古外观及院内设立的咖啡店,成为众多网红的热门打卡地。公共场所本就人流量大,网红出镜又免不了一群人聚集,很容易影响其他人的体验。而且,误入镜头并遭遇线上“围观”,对一些市民而言本身也是一种冒犯。我们不禁要问,消费者以及普通群众难道应该是流量的免费演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消费者在卖场内享有自己的权益和隐私。卖场作为公共场所,消费者的行为和活动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无论是商家的直播,还是网红的直播,都会将普通群众直接或间接地展示出来。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隐私权,还可能对消费者正常活动造成干扰。

  商家直播也罢,网红直播也罢,往往会将卖场等等公共场所视为舞台,将消费者视为群众演员。消费者来到卖场是为了购物,而不是来当群众演员的。胖东来禁止直播活动的举措,正是出于对消费者隐私和安全的保护。在直播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购物习惯等敏感信息可能被泄露,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这么说,并不是要否认直播活动的价值,合理利用直播资源可以带来宣传效果和销售机会。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进行直播。“卖场禁止直播”开了个好头。面对公共场所的直播现象,监管部门是否可以考虑,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给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建议或者态度。比如,什么样的场合可以直播,什么样的场合禁止直播?比如,什么样的时段可以直播,什么样的时段禁止直播?比如,在公共场所进行直播的时候,什么样的内容可以直播,什么样的内容禁止直播?

  当法律法规层面有明确说法的时候,直播才能因为规范而提升价值而不至于成为一种冒犯。为了更好地利用直播资源并保护普通群众的权益,我们可以考虑出台划定直播区域与规范管理。例如,在商场内设立专门的直播间或区域供商家、网红进行直播活动。此外,进行直播活动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不得随意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购物习惯。

  “卖场禁止直播”开了个好头,直播从业者应当及时调整,以一种更为理性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直播活动,别再拿消费者当流量的群众演员了!(郭元鹏)

 

编辑:吴梦婷 审核: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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