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酒后狂言为哪般?

2024-10-16 16:19 阅读
荔枝锐评

近日有网民爆料,13日晚8时左右,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文旅局干部、县作协主席袁某某在竹山丽景假日酒店闹事,辱骂前台工作人员,并扬言“在竹山我说了算”。此后,#大闹酒店前台的作协主席被停职#成为热门话题。

如此丑态尽出的表现让人惊诧。视频显示,袁某某在酒店前台拍打桌子、砸东西,在被拉着离开前台后,居然对着门口一位女士飞踢过去,一不小心还打了个趔趄。这种做派,失了干部应有的风范,也逾越了做人的底线。

不止于此,这位作协主席还扬言“在竹山我说了算”,口气真是不小。他真的有这样的本事?不是!湖北十堰市竹山县文旅局工作人员回应奔流新闻记者称,袁某某并不是该局领导,只是普通干部,目前正在调查此事。

这么一来就尴尬了。作为一名县作协主席,拥有怎样的权力,在文旅局身居何种层级,自然是另一种话题,但无疑,他“说了算”的领域很有限,可他在酒店人员面前却自觉很威武。这种在群众面前“权力很大”的意识,可笑。别说酒店工作人员不是作协会员,就算是,也不必在作协主席面前卑躬屈膝。说白了,袁主席是在一个错误的场合进行了一次错误的人格展演。

事件发生后,袁主席对媒体称,当晚是带朋友到酒店就餐,因对房间安排不满,在酒精影响下与前台员工发生了口角。目前,他已道歉并检讨,与酒店方达成谅解。

如此说来,究竟是迫于网络舆论压力不得不低头,还是在酒醒后幡然悔悟,只有他自己清楚。而他所说的“酒精影响”论倒是值得辨析一番。

对于县作协主席的飞扬跋扈,不少人认为他本来就是这种秉性,酒精只不过助长了这种气焰。还有人认为有的干部很会伪装,关键时刻终不免原形毕露。其实,诛心之论不必有,“就事论事”更可靠。笔者认识不少担任一官半职的基层干部,他们给人的最深印象就是低调、内敛,在言行表现上极少有过分之处。那种一朝得意就“忘形”的当然有,可多数人还是能秉持基本的行政素养。

对某些干部来说,酒精真的会让人变成“魔鬼”。有的干部,一旦喝了酒就立马壮了胆,说话做事也变了味,甚至“飘”了起来。这并不是说酒精该为某些干部的失态负责,而是说,在酒精很容易成为一种“人格变形器”的情况下,从制度和机制上设立禁区、保持界限,是一种应有的治理。既然经不起“酒精考验”,那就该远离酒精。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推行,公务员禁酒令早已深入人心。在十堰,禁酒令前的“喝酒误事”和禁酒令后的风气好转,也曾为媒体所关注。从聚餐时间上而言,袁主席是在节假日里喝酒,没有违反当地的禁酒令。而理性地说,公务员也有接待亲朋好友的需要。但需要指出的是,酒场不仅容易造成多饮、醉酒的可能,还容易在吃吃喝喝、吹吹打打中迷失心性。显然,一些干部的“自觉”和“酒德”是靠不住的。

此类事件并不少见。今年1月,河南商丘一公职人员酒后在店铺门前随地小便,和店家发生冲突。2018年11月,湖北一局长酒后欲路边小便,被某餐馆保安阻止,随后到餐馆内吵闹,扰乱经营秩序。面对部分干部酒后失德现象,加码禁酒令的呼声也颇大。

2020年,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八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引发不小的争议。实事求是地说,这种管理有过于严苛之嫌。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状态并非不可过问,但要防止走极端。

建立和实行干部八小时之外报备制,是一个可取的做法。为了防止个别干部钻空子、虚假报备,配套以严厉的惩戒,一旦酒后失德就可能被严肃处分甚至被辞退。即使是某些胆子大的干部,也会掂量一下任性的“成本”,对杯中之物也就有所戒备。

早在2015年8月,广东省就出台《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监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从个人到其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全方位覆盖。针对那些自由散漫、一言不合就摆谱的干部,相关规定填补了监督空白,强化了监督力量。

干部酒后失德现象,本质上反映出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松懈问题。勒住酒后狂言狂行,除了要求干部保持谦抑作风、尊重群众利益,也要更进一步探索从制度上遏制任性和膨胀的心态。

 

编辑:陈笑笑 审核: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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