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江西手机报萍乡讯(蓝芳)11月14日,萍乡市民政局就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树萍介绍了有关情况,并携该局养老服务科科长沈学坚一道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萍乡市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据了解,截至2023年底,萍乡市常住人口180.16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38.53万人,占比21.39%,老龄化率全省最高,萍乡已经进入了中度老龄化社会。
萍乡市民政局以县(区)级福利中心为统筹,以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延伸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8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7家、民办养老机构21家,养老机构床位9444张;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145家,社区嵌入式养老院22家;城镇社区老年助餐网点88个、农村具备助餐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585个,推进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优化服务供给,积极开展老年助餐和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一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部署完成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改革,理顺编制人事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二是推进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按照区域划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拓展的要求,合并部分人居条件差、供养对象少、位置偏远的乡镇敬老院,整合打造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三是利用闲置校舍,因地制宜打造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聚焦农村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实际需求,为老年人和儿童提供助餐、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辅导等综合性服务。
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争取资金500余万元,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根据现住址和意愿选择定点机构入住,政府给予资金补贴,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照护失能老年人压力。同时,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按月给予绩效补助。
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今年六月起,协调有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老年助餐服务各单位工作职责、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程序、老年人用餐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同时,通过萍乡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各助餐网店安装刷卡机,老年人可以通过刷社保卡就得到就餐减免,通过平台统计的刷卡人数给予助餐机构运营补贴。
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萍乡市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365万元,用于为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今年,全市建设完成1370张家庭养老床位,完成了2507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面提升了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截止到2024年10月底,共为46810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3412.27万元,为24398位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1357.68万元。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计受理报案数224件,合计赔付金额48.67万元。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了养老护理员培训,今年共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800余人次。创新开展全市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技能巡回培训行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服务人员、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服务志愿者、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集中参训,提升农村养老护理员服务水平。同时,百姓养老服务、金秋养老服务两家公司获得了全市第一批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
切实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按照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推进全市“小微”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管理要求,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食品卫生、人员档案等管理。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常态化开展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