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被举报享受低保,陕西榆林民政局:已移交纪委
2024-12-09 20:38 阅读
奔流新闻
近日,陕西榆林佳县一单位领导被网友举报享受低保一事引起社会关注。12月9日,奔流新闻从榆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获悉,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材料已移交佳县民政局及佳县纪委。
举报内容显示,闫某某系当地一艺术团书记。公示的“救助特困名单”显示,闫某某家庭人口数为2,人均收入为70元/月,享受城市低保,开始保障日期为“2008-04-01”,家庭保障金额达1340元/月。网友表示,闫某某身为科级干部却享受低保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12月9日,奔流新闻记者从佳县政府官网了解到,佳县文旅局下属事业单位——佳县东方红艺术团的书记闫某某与被举报干部同名。佳县民政局低保科工作人员对此事回应记者称“不清楚”。记者采访榆林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科时,工作人员称市民政局近半月前已关注到此事,现正在调查处理中,“相关材料已经移交给佳县民政局和佳县纪委,我们这边也在等待相关结果。”
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闫某某早年担任佳县晋剧团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因违纪问题被当地纪委通报:2016年因违规公款吃喝1000余元、报销费用5000余元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2017年因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1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对于闫某某多次被纪委查处却仍在担任艺术团书记一职,佳县文旅局工作人员称“不了解”。 (首席记者张鹏翔 实习生吕仁卓)
编辑:陈拾梅、章星颖(实习生)
审核: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