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中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六起典型案例

2024-12-30 18:15 阅读
江西执行
↑ 点击上方“江西执行”关注





















































12月30日,景德镇中院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一批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

景德镇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高位推动执源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凝聚执行合力,建立“支部联建+执行联动”机制和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构建多元化执行工作大格局;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工作机制,涉民生执行案件办案期限极大缩短;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内外沟通协调,最大限度提升执行到位率;运用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措施,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攻坚涉民生执行难题;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推行执行通知前置,积极促成执行和解,切实把“纸上判决”兑现成人民群众的“真金白银”。2024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438件,执结12068件,执行到位14.85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916件,执行到位3289.53万元


此次发布会公布六起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涵盖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等类型。这些典型案例展现了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坚定决心与责任担当,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与认同感。



















































目 录

1. 段某某等与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法院政府深度联动执行  全力化解涉执信访积案

2. 易某某与刘某抚养费执行案

——柔性执法“留面子”  执行和解护成长

3. 李某某与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

——科技赋能为法院添“智”  “悬赏派单”获“精准秒回”

4. 宁某与冯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巧执保单兑权益  善意执行促共赢

5. 李某某等与施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执行案

——连夜奔袭拘“老赖”  护民过好安“薪”年

6.吴某甲等与吴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

——刑事追责固权威  倒逼履行兑权益




案例一


















































段某某等与某物业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法院政府深度联动执行

全力化解涉执信访积案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段某某丈夫吴某在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期间不慎摔伤,不治身亡。乐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物业公司支付段某某等赔偿款200余万元。某物业公司未履行赔偿义务,段某某等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某物业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段某某等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乐平法院将该案列为“执访同治 终本清仓”目标案件,通报至属地公安及相关部门。经多方联动查控,获悉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在浙江温州。乐平法院遂与属地派出所派员前往温州,在当地警方和法院的配合下,将周某拘传到案,并对其司法拘留15日。周某称某物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是其姐夫,吴某摔伤后,王某某将股权虚假转让给周某,并让周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据此,乐平市“执访同治 终本清仓”办公室会商决定将王某某列入拒执嫌疑人进行侦查。王某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赔付义务。最终,王某某与段某某等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王某某分二期支付赔偿款,本案得以妥善化解。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靠党委领导,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相关部门合力推动案件成功解决的典型案例。乐平法院运用“联席决策、联动查控、联合惩戒、联调化解”四联工作法,凝聚执行联动力量,打破原案执行僵局,层层深挖案件线索,将某物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列入拒执嫌疑人启动侦查,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推动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执行和信访诉求双化解的良好效果。







案例二


















































易某某与刘某抚养费执行案

——柔性执法“留面子”

执行和解护成长


基本案情

刘某某系刘某和易某某婚生子,易某某2019年起诉离婚,珠山法院判决刘某给付抚养费1000元/月,直至刘某某年满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刘某逾期未支付抚养费,易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刘某足额履行的财产线索,且该案系抚养费纠纷,考虑后期长期履行问题,执行法官采取柔性执法解“症结”的思路,决定对当事人背景及家庭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经调查,刘某某跟随母亲易某某及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刘某一直在外地,有较为稳定的工作,但因与易某某在探望子女上有分歧,未按期给付抚养费。据此,执行法官围绕刘某某心理健康和教育成长问题多次与易某某及其父母深入交谈,引导家属放下成见,同意在刘某探望刘某某时积极配合。同时,向刘某发出“预曝光”通知书,进行执行威慑,告知其不支付抚养费,法院将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曝光其拒不执行行为,并在抖音公布其失信行为。由于刘某有较为稳定的工作,为了“面子”,也基于其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最终履行了支付义务并承诺后期按时履行,也与易某某达成了探望和陪伴小孩的方案,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


抚养费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关乎未成年人成长,且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其他矛盾纠纷。对此类案件执行,法官应以恒心和耐心寻找案件突破口,刚柔并济,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兑现胜诉权益。珠山法院探索实践“五预工作法”这一柔性执法模式,充分考虑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从有利于矛盾的实质化解出发,切实解决执行难,体现了司法温度,彰显了司法权威。






案例三

















































李某某与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执行案

——科技赋能为法院添“智”

“悬赏派单”获“精准秒回”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李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将陈某某诉至法院,珠山法院判决陈某某承担各项费用4000余元,陈某某未履行义务,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中,珠山法院将该案列为目标案件,依职权恢复案件执行。经财产调查,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遂引导李某某申请“执行悬赏”,通过“珠联必合”执行综合服务平台发出“执行悬赏派单”,不到24小时,即从某社区网格员处获得反馈线索,珠山法院随即对陈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经查,陈某某长期使用他人微信账户进出资金,执行法院依法对陈某某予以训诫,告知其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最终,陈某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一起长达六年的“钉子案”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本案是珠山法院深化数字法院建设,科技赋能查人找物的典型案例。珠山法院以“珠联必合”3.0执行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首创微信小程序“执行悬赏派单”,将执行悬赏、网格推送、线索反馈等功能深度融合,为基层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执行工作,合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案例四
















































宁某与冯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

宁某与冯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纠纷执行案

——巧执保单兑权益

善意执行促共赢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宁某因在冯某的作坊工作时摔伤,将冯某诉至法院。昌江法院判决冯某赔偿宁某各项损失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宁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昌江法院经财产调查,发现冯某名下除保单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避免强制执行给冯某带来不利影响,昌江法院依法冻结保单后,多次联系冯某未果。经宁某申请,该院依法提取冯某名下保单现金价值2.7万余元。后冯某联系法院,称其因在医院治疗恶性肿瘤,未能联系法院处理债务。经法院多次组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宁某同意冯某分期履行债务。其后,冯某提出希望法院助其恢复部分保单。考虑到冯某现状以及提取保单现金价值后对其人身保险合同产生的现实影响,昌江法院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在冯某补缴保险现金价值后,保险公司恢复了冯某名下部分保单。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强制执行保单化解执行纠纷,优先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兼顾被执行人权益保护,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民生权益的典型案例。执行法院通过依法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及时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现实困境后,积极争取申请执行人的理解,促成执行和解。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协调保险机构,恢复被执行人部分人身保险合同,最大程度保障了其保险利益,以善意执行彰显司法温度。 






案例五

















































李某某等与施某某追索劳动报酬

纠纷系列执行案

——连夜奔袭拘“老赖”

护民过好安“薪”年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因施某某未支付劳动报酬,李某某等9人提起诉讼,浮梁法院判决施某某支付李某某等劳动报酬26990元。判决生效后,施某某未按期履行,李某某等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浮梁法院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多次联系施某某,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施某某多次爽约拖延执行工作,后来干脆通过拉黑电话、微信的方式玩起了“躲猫猫”。浮梁法院通过实地走访、商请公安机关协助调取施某某通讯位置等方式,掌握其行动轨迹。2024年2月3日晚,在万年县将施某某拘传。施某某被拘传后,仍找借口拖延履行。执行法院遂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书,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即刻送拘。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施某某不到半个小时便筹集到全部案款,该系列案得以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小标的”关系“大民生”。虽然该系列案总标的金额不足三万元,但关乎9名群众的劳动报酬,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执行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获得被执行人行踪后,迅速拘传被执行人,精准打击拖延执行、逃避执行,圆满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六

















































吴某甲等与吴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执行案

——刑事追责固权威

倒逼履行兑权益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吴某甲等与吴某乙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昌江法院判决吴某乙赔付吴某甲等13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乙未履行赔付义务,吴某甲等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吴某乙承诺半年后用其一半收入赔付吴某甲等人。半年后,吴某乙未履行赔付义务,在收到法院传唤后拒不到场。经多方查找,昌江法院在外省某市找到吴某乙,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将其拘留至当地拘留所。吴某乙经拘留后,仍拒不履行,昌江法院遂将吴某乙涉嫌拒执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昌江法院经审理认定吴某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吴某乙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宣判后,吴某乙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及时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应及时申报财产,配合执行工作,抗拒执行的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吴某乙作出还款承诺后又不按期履行,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场接受询问,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致使生效裁判无法执行,应予惩治。通过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倒逼其履行赔付义务,兑现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

景德镇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奋力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景德镇中院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