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抚州、萍乡、鹰潭、宜春……江西多地一批人事变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昌市第十五届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0日政协南昌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5名)
抚州
萍乡
根据本人辞呈,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何义萍同志因任职年龄到限辞去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提交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政协萍乡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余萍江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彭碧元同志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兼职副秘书长。
免去:
刘志高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莉莉同志的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兼职副秘书长职务。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任命:
陈莉莉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各行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欧阳海涛为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仁华辞去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鹰潭
宜春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任命:
张帅为宜春市袁州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赵云辞去宜春市袁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宜春市袁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决定:张帅代理宜春市袁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