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既提又贷”继续执行 去年支持住房消费5.04亿元
南昌公积金“既提又贷”继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1月13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继续执行,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什么是公积金“既提又贷”呢?记者了解到,职工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江西省内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可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申请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实现公积金“既提又贷”。
“既提又贷”新政自2024年7月31日发布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支持住房消费共计5.04亿元,其中为783位职工办理提取0.98亿元,为604户家庭发放贷款4.05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
有职工好奇,在办理了公积金提取后,是否还可以签订对冲协议,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是可以的,签订对冲协议不影响办理该房屋购房提取。“但还款时要注意,即使已经签订了‘对冲还贷协议’,也要提前关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确保每月还款日前公积金账户足够还款。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冲当月还款额,也一定要将差额部分提前存入还款卡内。 ”
对于组合贷款购房的职工,该政策也不影响办理商业贷款还款部分的提取。职工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部分以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提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对应月)起,每连续还款满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提出提取申请。申请时间为年度对应月当月起一年之内。或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协议签订成功后就不用操心啦,系统会自动判断提取对应月,在每年提取对应月25号前为其办理一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