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一驾驶员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驾被行拘

2025-01-21 16:05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邱文学)近日,广昌县一驾驶员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驾,被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月17日中午,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春运工作部署,在全县多处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酒驾醉驾、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等行为进行查处。

  当日14时41分,在县财政局门前路段,一摩托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民警检查后,迅速转弯欲躲避,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的酒精度数达到33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还发现其为无证驾驶,更令人惊讶的是,该驾驶员曾于2019年8月5日因酒驾被查处,且于2024年8月26日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目前正处在取保候审期间。于是,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合并处以2700元罚款,对其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酒驾处以行政拘留7天。

  民警提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不心存侥幸,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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