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率先完成革命文物保护标识牌全覆盖
为落实《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传承优先、合理运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省率先完成革命文物保护标识牌全覆盖。
据悉,江西省文物局于2024年5月17日印发《关于设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标识及标识牌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于2024年12月31日前,对江西省第一批、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全部设立革命文物保护标识牌,并对标识牌内容、样式、材质、填埋方式等统一了标准。根据各设区市文物局反馈的信息,此项工作实现全覆盖。该举措将有利用于进一步压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主体责任,凝聚“保护革命文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共识,推动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