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林木未经同意被砍伐,信丰县安西镇人民政府:疫木处治员擅自砍伐同意赔偿
近日,有网友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反映,她家所属山林的林木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被他人砍伐,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对此,信丰县安西镇人民政府回应称,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涉事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该网友获赔1700余元。
黄易清、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反映
村民林木未经同意被砍伐
近日,有网友反映,她是赣州市信丰县安西镇安芫村村民,她家所属山林的树木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被其他村村民刘某某砍伐。
据网友介绍,被砍树木品种为松树,占地约几十平方米,原本长势良好,根据已量树根尺寸,直径平均在45厘米左右,大多是生长60多年的大树。
“没有任何信息告知,就把我家山上的树木砍掉了。”该网友表示,树木被砍时,她本人在外地,直到对方将树木砍完运走后才告知其是疫木并说得到许可。
对于刘某某的说法,该网友不予认可。她表示,经其现场查看,所砍树木并非疫木,即使是疫木也要提前通知本人确认。对此,她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处理
经多次调解 双方达成一致
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信丰县安西镇人民政府回应称,已指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上迳村火莲山小组刘某某系安西镇政府聘请的有资质的疫木处治人员,实际砍伐了该网友山林疫木28株。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砍伐树木的数量、种类进行了目测,大约有松木(患松材线虫病)3至4立方米,并确认刘某某在未经该网友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山林疫木的情况属实。
对此,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介入,调解双方矛盾,因该网友一直在信丰县城务工,无法抽空回村,导致多次调解失败。
近日,安芫村党支部书记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某同意赔偿网友1700余元。
对于此次调解结果,该网友表示满意,并对相关部门的积极处理和《问政江西》的介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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