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引纷争,倾力调解促和谐
2025-03-28 11:19 阅读
上栗县人民法院
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李某与被告袁某既是朋友关系又是相邻关系,平时关系甚好。2024年上半年因袁某急需资金周转生意,便向李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还款时间。还款时间如约而至,然而袁某却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李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讨,袁某仍未偿还分文。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袁某诉至上栗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发现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当事人既是朋友又是邻居关系,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基于此,承办法官便决定将调解作为案件处理的首选方案。
在沟通过程中,袁某对李某主张的欠款金额没有异议,但因为创业失败,导致现在无法一次性偿还,只能边打工边偿还欠款,希望法院能做通李某工作,让其分期付款。主审法官便站在袁某的角度,向李某说明袁某目前的经济困境,劝解李某给予袁某一定的宽限期,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最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在2025年10月27日前,按照每月偿还5000元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