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办高职学费2025年秋季调整 28日举行听证会

2025-03-31 17:54 阅读
大江网
江西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场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3月28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南昌市组织召开了“江西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就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差异化学费标准定价方案面对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据了解,2024年,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22所高职院校2021-2023年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成本监审,对各高职院校标准学生数、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项目进行了审核,核定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1.66万元/学年。

  省发展改革委在成本监审及专业分类成本调研基础上,综合考虑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培养成本及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研究起草了江西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调整方案: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划分为文科类、理工农医类、体育艺术类三个类别,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培养成本,学费标准分别制定为4800元/学年·生、5200元/学年·生、6000元/学年·生,自2025级新生入学起执行。

  文科类专业包含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除外)、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体育类除外)、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理工农医类专业包含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体育艺术类包含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体育类。

  定价方案提出,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学费可整体上浮10%,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10%;职业本科专业学费可上浮10%;省“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学费可整体上浮4%,省“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4%;学费上浮不得叠加。

  方案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适用于高职学校和专科学校,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普通本科高校现有专科专业收费标准维持不变,另有文件规定的除外。

  3月28日,在听证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分别代表定价机关、成本监审机构陈述了公办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分类差异化学费标准定价方案和成本监审有关情况及结论,来自全省11个设区市的消费者代表以及省人大、省政协、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等共27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定价方案逐一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完善建议。

  记者获悉,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定价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学费标准定价方案并按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序号

  专业大类

  学费

  归类

  标准

  (元/学年·生)

  1

  财经商贸大类

  文科类

  4800

  2

  旅游大类

  3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表演艺术类除外)

  4

  新闻传播大类

  5

  教育与体育大类

  (体育类除外)

  6

  公安与司法大类

  7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8

  农林牧渔大类

  理工农医类

  5200

  9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

  10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

  11

  土木建筑大类

  12

  水利大类

  13

  装备制造大类

  14

  生物与化工大类

  15

  轻工纺织大类

  16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17

  交通运输大类

  18

  电子信息大类

  19

  医药卫生大类

  20

  艺术设计类、

  表演艺术类

  体育

  艺术类

  6000

  21

  体育类

用户点评
    已显示全部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