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鲁迅”宣扬拜金,此路不通
“迅哥带你去挣钱”,这是今年一些电商最新推出的冰箱贴。这里的“迅哥”指的是鲁迅先生。除此以外,诸如“黄毛迅哥儿”潮流手办之类的文创产品也流行网络,产品上还配有“我本来也是有酒的,喝得多了,也就没了”这样的句子。是幽默、创新还是低俗、伪文化?日前,鲁迅长孙、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建馆40周年座谈会上,针对当下一些电商生产的破坏鲁迅形象的文创产品提出了批评与质疑。(据4月1日北京青年报)
“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鲁迅以其深邃的思想、犀利的文字和坚定的立场,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坐标。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写道:“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是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鲁迅不仅是文学巨匠,更是一个时代的民族精神象征。"民族魂",正是鲁迅先生以毕生奋斗为我们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
鲁迅先生值得每一个中国人钦佩和崇敬。正因为鲁迅先生名气之大、声望之高,社会上为了流量不惜去消费鲁迅、碰瓷鲁迅,总想踩着“巨人的肩膀”上位,总想利用鲁迅先生来吸引眼球者不在少数。文创产品和鲁迅先生联姻,从本质上是一件好事,对扩大鲁迅先生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不言而喻,同时还能让更多青年一代更深刻地认识鲁迅先生的精神。然而,文创产品不能离经叛道和哗众取宠,否则,就是对鲁迅先生的亵渎和歪曲。
鲁迅形象被恶搞成“黄毛迅哥儿”,“书香鲁迅”衍生出“挣钱迅哥”,染黄发、戴金项链、手持金榜题名卷轴的鲁迅手办……鲁迅先生若地下有知,看到自己的形象被如此恶搞,自己的价值取向被如此剥离,想必也“决不宽恕”吧。商家以鲁迅为主题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值得肯定,然而,无论思维怎么长袖善舞,产品如何“萌哒哒”,都需要真正领悟鲁迅的思想和精神,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不能天马行空,有损鲁迅先生的形象,这应该是一种社会共识。
面对质疑和批评,文创产品开发者应当深刻反思。《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的人格权里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第九百九十四条则进一步明确了死者也是有姓名、肖像、名誉等民事权利的。“死者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权利受到侵害后,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希望文创产品开发者能够及时纠偏矫正,免得将来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鲁迅文创形象可以“萌”,可以接地气,但先生的精神不能丢弃,形象不能随意“涂脂抹粉”!鲁迅先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鲁迅精神更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无论是跨界营销,还是文创开发,都需要切实把握鲁迅精神的实质,不能在拜金主义、流量思维的左右下任意而为。否则,就是对历史的亵渎,对鲁迅先生形象的无端损毁。
用“鲁迅”宣扬拜金,此路注定行不通!(樊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