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款久不支付 释法明理促主动履行

2025-04-02 18:28 阅读
赣州经开区法院

  近日,赣州经开区法院通过约谈教育和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工伤赔偿款10万元,成功执结一起工伤赔偿待遇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杨某于2023年2月16日入职江西某建材公司承建的工地做喷漆工,后受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十级。因与江西某建材公司就工伤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遂诉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裁决,江西某建材公司应支付杨某各项工伤赔偿款合计11万余元。裁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未收到工伤赔偿款,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约谈了江西某建材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做其思想工作,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不利后果,以及可能面临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公司负责人听后,表示会积极配合执行,但目前公司也存在困难,希望杨某能在赔偿款上适当做一些让步。执行法官遂组织杨某与公司协调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杨某10万元,杨某放弃剩余款项。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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