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懈持续接力 陈年积案成功执结
“感谢法院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跟进关注我的案件,拖欠了二十年的款项现在全部拿到了,真的很开心。”申请人罗某辉赞道。近日,在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多名执行干警持续接力和不懈努力下,一起历经20年的积案成功执结。
据悉,2005年8月,被执行人曾某民向申请人罗某辉借款13万元,2006年5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曾某民应向申请人罗某辉归还借款本金130000元及利息34222.5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曾某民一直未履行,后案件进入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曾某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009年8月,申请人罗某辉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经执行人员调查发现,曾某民常年在外,电话不接,未发现被执行人曾某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罗某辉经常到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但都未发现曾某民的可供执行的财产。2024年12月,罗某辉再次来到法院反映称,曾某民近年来虽未回家里,但经打听听说曾某民这几年生意有所起色,应该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考虑到该案时间跨度大,多名熟悉情况的执行干警已经调离执行局,案件已是五易其手。经过审查后,重新指定了执行干警办理罗某辉案件。案件恢复执行后,再次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对曾某民的财产进行调查,经调查后发现曾某民购买了大额保险理财产品,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与保险公司联系核实保险产品的真实性和现金价值,最后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曾某民名下的保险理财产品现金价值132800元并全部发放给申请人罗某辉,其自愿放弃案件利息,案件执行完毕。
终本不终止,是执行干警始终坚持的办案宗旨。下一步,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在做好新收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做好“终本”案件管理工作,实现案件不断档、不缺位,确保执行案件有人管、管到位,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