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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视频丨“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5月1日起江西建筑垃圾管理有新规

2025-04-18 09:12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乐伟聪报道: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建筑垃圾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实现建筑垃圾“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监管。《通知》明确,全省建筑垃圾转移将严格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排放谁负责”原则,排放、运输、处置单位全面实行转移联单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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