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透视|城市管理须贯穿“人本”与“法治”

2025-04-21 05:52 阅读
大江网-江西日报

  黄仕琼

  近日,某地一纸禁令让众多商户和单位头疼不已——城管部门突然要求店铺招牌禁用“红黑蓝”三色,连医院标志性的“红十字”也改成了“绿十字”。令人惊讶的是,这一行政指令是在“文件还没出台的情况下”先行一步。目前,当地主要负责人已被免职,联合调查组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商户招牌反映当地的风土人情、商业活力和文化特色,事关城市形象。针对破损的、有安全隐患的、低俗的店铺招牌,监管部门要求商户进行整改,使其更加整洁、美观,无可厚非。但是,对店招禁用“红黑蓝”三色的“一刀切”做法显然违背市场规律,既侵害群众利益,也有损营商环境。

  禁用“红蓝黑”店招,首要面对的就是合法性问题。事件发酵后,面对群众质疑,当地工作人员回应“文件还没有,就是先行一步在改这个东西”。众所周知,“法无禁止即可为”,禁用“红蓝黑”的行政指令于法无据,侵犯了商户的经营自主权。其次,统一招牌颜色涉及众多商户的切身利益,对街道面貌也会产生较大影响,理应慎重对待。然而,有关部门发出该指令前,既未对当地的商业环境、群众意见、色彩使用现状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也未对该指令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产生了较严重的后果。换了颜色的招牌大大降低了品牌辨识度,如“蜜雪冰城”的红色招牌深入人心,更换颜色后消费者难以识别,可能影响其经营。从营商环境角度看,这种毫无依据的行政指令让市场主体感受到政策的不确定性。外地投资者看到如此不尊重市场规律的管理方式,难免望而却步。本地企业也可能因受到不合理束缚而失去活力。

  更何况,颜色有不同的色调、饱和度和明度,在商业使用上很难制定出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这便给该指令的执行带来较大的随意性,进而引发争议和矛盾。此外,费用承担和损失补偿也是一个问题。有商户反映,“新招牌花费近2000元,相当于近半个月房租”;当地有人表示,只听说过有补贴,但具体怎么计算、如何下发,均不清楚。如果不是调查组的介入,这笔费用大概率由商户承担。

  近年来,类似这样的荒唐做法并不鲜见,甚至个别地方要求将店招换成统一的黑底白字,一条本来活力满满的商业街竟成了“丧葬风”。然而,一些人为什么会对此“乐此不疲”?原因显而易见,就是“政绩冲动”,为了达到目的,影响几何也无所顾忌。前文中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昏招究竟是如何出炉的,需要全面详细调查。但必须指出的是,城市管理者应当汲取教训,与其在招牌颜色上费心思,不如下功夫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以活跃的市井商业升腾城市的烟火气,让商户和百姓真正受益。

  将“人本”与“法治”贯穿于城市管理,需在制度设计、管理方式和价值导向中实现两者的动态平衡,让城市管理闪耀理性与温情的双重光辉。“人本”与“法治”的融合绝非简单的叠加,而是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情—理—法”的螺旋上升。唯有如此,城市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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