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线索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竞争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相关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万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相关问题线索。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公众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进行实时拍摄,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高效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征集范围
(一)以药品、保健品为名推销普通食品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行为;
(二)利用各类论坛、会议、义诊、免费旅游等方式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实施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傍权威”“傍科普”,以养生、医疗等名义为噱头,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行为;
(四)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效果等手段,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行为;
(五)冒用、滥用知名机构、重大活动名义,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行为;
(六)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采取网络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征集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研判、依法处置、及时反馈,并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对知悉的商业秘密尽到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12315 0793-3882338
万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