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调解劳动争议 助力劳动者与企业“双赢”
2025-05-13 16:12 阅读
上栗法院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回顾
2017年10月,被告萍乡市某出口花炮厂招聘原告李某为工人,从事安装搬运工作,工资固定每年513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2024年1月12日,原告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与黄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上栗县交警大队认定原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原告为工伤,且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原告发生工伤期间,原告与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被告未给原告购买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双方多次就工伤事故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处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企业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指出其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及补偿标准存在瑕疵;另一方面向李某分析诉讼风险,引导其合理调整诉求。经过多轮沟通,法官从“维护劳动者权益”和“护航企业发展”双重视角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高效,不用开庭就解决了问题!”李某在收到补偿款后感慨道。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法官既讲法理又给出路,让我们避免了诉讼对企业信誉的影响,今后一定规范用工管理。”
法官提醒
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用工流程。发生争议时,建议双方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柔性方式解决,降低维权成本,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