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高擎督察利剑,更好守护绿水青山
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也是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十年来,督察法规层级不断提升,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2019年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规范督察工作;2022年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持续推进督察整改规范化、制度化……10年来,我国不断打造督察制度“升级版”,高擎督察利剑,敢啃“硬骨头”,不做“稻草人”,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底,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的3294项任务,已完成3250项,完成率超98%;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2164项任务,已完成1822项,完成率达84%。第三轮前三批督察整改正在扎实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抓生态文明建设,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和念头。站在新的起点上,此次印发的《条例》依托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年来取得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效,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如:采取例行督察和“回头看”、专项督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形式,成为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可以看出,《条例》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继续保持严的基调,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敢于动真碰硬,咬住问题不放松,确保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各地各部门要以《条例》的印发为契机,高擎督察利剑,更好守护绿水青山,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绘就美丽中国壮美画卷。
(彭松涛)
校对:吴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