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家庭+学校”帮教,让迷途少女圆大学梦
▲办案检察官、公安人员到校园周边出租房进行隐患排查。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邓婷报道:近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容留他人吸毒案中,采取“不捕、帮教、不起诉”帮教模式,助力案涉未成年人何某某从“问题少女”到大学生的蝶变。该院聚焦案件暴露的新型毒品向未成年人渗透、出租屋管理漏洞等社会治理隐患,同步开展综合治理,实现检察办案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跟踪帮教端口前移,司法温情点亮蝶变之路。何某某(女),17岁,为某校学生,因其在出租房内先后4次容留他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被县公安局移送该院审查逮捕。该院经审查认为,何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办案检察官针对调查核实中发现的父母溺爱、监护缺位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何某某取保候审期间,采取“检察+家庭+学校”三方帮教模式,通过定期家访、心理疏导、在校表现动态监测等方式,帮助其矫正不良行为。
创新跟踪帮教模式,破解未成年人涉毒困局。该院结合案情及何某某的现实表现,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验期内,针对涉毒未成年人自控力薄弱的特点,该院联合社工制定“3+X”个性化帮教方案,明确定期毒检、心理干预、公益服务3项基础措施,附加就业规划、家庭关系修复等帮教方法,引入专业社工团队建立“一人一档”帮教记录。
通过规定2月一次的毒品现场检测延续戒毒效果、要求撰写“连心日记”跟踪思想动态、组织何某某参与社区禁毒宣传等公益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提升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质量和效果。考察期满综合评估显示,何某某毒品戒断认知测试达标,家庭监护评分大幅提升,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持续跟踪帮教,何某某于去年通过高考顺利进入大学,实现了她成为一名大学生的梦想。
开展诉前磋商联动,筑牢未成年人禁毒防线。在该案审查过程中,该院依托“一案多查”机制,发现辖区存在新型毒品向未成年人渗透和出租屋管理漏洞两大问题。该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推动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出租屋网格化管理,并与公安机关建立校园周边毒品犯罪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娱乐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建立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台账,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从中发现4件线索并成功侦办多件涉依托咪酯案件;联合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社会综合治理的效能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