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劳动争议、婚姻纠纷,以“和解”促和谐
▲送法进车间。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张小芳报道:近年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充分运用民事检察和解,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办理相关案件127件,以检察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体履职止纷争。该县某服装厂雇佣吕某从事曲印工作,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2年7月,因吕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某服装厂解除劳动合同引发劳动争议。案件历经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纠纷仍未得到解决,吕某遂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该院上下联动,采取一体化办案方式,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向某服装厂询问了解情况。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检察官多次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11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某服装厂向吕某支付3万元,历时两年多的劳动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办案检察官、村干部面对面调解。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同向发力促和解。曾某与刘某结婚并育有两个女儿,后刘某离家出走十五年。两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许,由刘某补偿曾某抚养费11万余元,并承担小女儿至毕业的抚养费毎月1000元。曾某拿着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却因刘某下落不明且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执行无果。该院受理曾某的监督申请后,由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听取曾某诉求。同时,该院办案组多方查找,通过微信与刘某取得联系,向其释法说理。考虑到案件背后更为复杂的婚姻家庭关系,该院联合县法院、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由刘某向曾某一次性支付10万元抚养费,成功化解了长达10余年的婚姻家事纠纷。
靠前履职解“薪”事。钟某承包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项目,雇佣谢某等3人开挖机266小时,拖欠工资4万余元。该院受理支持起诉申请后,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搜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与县法院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在诉讼阶段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钟某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该院引导谢某等人申请执行,并向县法院及时移送办案过程中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依法强制执行,谢某等人拿回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