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备案审查”之笔 绘法治建设新篇——抚州市全力打造规范性文件“质检工坊”

2025-06-13 18:56
大江网原创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梁方球、游子明)近年来,抚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创新构建“全链条、精准化、强联动”备案审查工作体系,推动备案审查从“有件必备”向“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跃升,为法治抚州建设注入强劲动能。2024年,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全省开展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单位,备案审查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精细打磨,全力织密备案审查“防护网”

  严格落实“有件必备”。第一时间通过备案审查平台将2024年制定的1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接收并登记备案市政府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全面推进“有备必审”。依法对市政府报备的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研究,针对文件存在的问题,先后提出合法性、适当性等意见建议13条,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决做到“有错必纠”。对《抚州市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抚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农民住房安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公开解读,优化工作流程,同时就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导,防止制定机关通过文件“玻璃门”侵害企业群众利益。

  创新开路,全力打造备案审查“抚州样板”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和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为此,抚州市既创新审查方式,又构建审查闭环。优化监督流程。出台《抚州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的责任主体、范围、标准、程序等事项,统一文本格式样本,为规范全市备案审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探索“1+N”审查模式。对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邀请法学专家、人大相关专工委、司法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人员共同“把脉确诊”。2024年共对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联合审查,发出提示函3份,提出审查意见11条,制定机关全部采纳且进行解读和完善,大力提升规范性文件民主质量。推行主动审查方式。对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主动审查,打通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去年共对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开展3次主动审查,审查文件106件(含规范性文件9件),发现问题文件1个,提出口头审查建议3条。打造“云平台”监督矩阵。全面启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查询系统”,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入库,通过平台报送,接受平台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市政府1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7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市监察委2件规范性文件、市中级人民法院31件规范性文件和市人民检察院26件规范性文件均已入库,通过数字赋能,有效防范“带病文件”流入“市场”。规范档案管理。抚州市坚持“一件一档、细化标准”原则,出台《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档案内卷装卷指南》,从收文到处理、归档等实现全程精准留痕,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多维发力,全力夯实备案审查“硬支持”

  打桩定位固根基。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创新发展,定期听取备案审查工作专题报告,解决难题,提出要求。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对全省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做出批示指示,给予大力支持,从市直部门选调具有丰富备案审查工作经验的同志到常委会法工委工作。在全省率先出台《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建立全省首个主动审查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下发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方案。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备收文确认制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季报制度以及报备督查制度,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及时报备、应备尽备。通过研究和答复备案审查工作疑问、提供示例范本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微信群及时分享本地工作信息和外地经验做法。

  立柱架梁垒新台。通过现场案例教学、工作经验推广、集中教育培训以及强化对县(区)督导等,不断提高备案审查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对26个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收集如何开展备案审查试点建议9条。在资溪县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考察组赴外地学习考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先进经验做法,取得“真经”,带回“法宝”。举办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现场辅导,培训市人大专工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60余人。添薪提能补短板。将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两项职能合二为一,同时组建由法学专家学者、“两代表一委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参与的备案审查志愿者队伍,借助专家智慧和群众力量,大力提升备案审查的精度和质量。

  效能答题,全力推动法治宣传“后半篇文章”

  开展“备案审查进基层”行动。市本级印制与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小手册13万余本,通过送法律法规“进企业、机关、社区”宣传贯彻法律法规。11个县(区)58个乡镇结合人大代表进站联系群众,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1300余幅,发放宣传单32万余份,接受企业群众咨询27000余人次,全面提升备案审查的社会知晓率和宣传覆盖面。

  提升理论引领效应。注重实务经验与理论阐述相结合,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系列备案审查理论成果。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视野》刊载了抚州市经验文章《行稳致远立法 扬帆新时代》以及理论调研文章《从合法性标准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见问题——基于设区的市视角进行分析》;《区域治理》刊载了抚州市理论调研文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理偏离与匡正——以某省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为视角》,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深化备案审查制度创新,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迈进,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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